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前,农村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黎川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农村实际,强调“四个立足”,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立足教育,着眼于防范 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整合文化、人力、信息等教育资源,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抓重点,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农村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实际,举办了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对全县各乡(镇、场)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各村委会主任、34个试点自然村理事会长等200余人,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依法行政教育,勤政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抓关键,突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和婚丧嫁娶、升学习俗等不廉洁行为易发的特殊“关口”,或者在群众对某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进行廉政谈话,提前打招呼,事前教育防范,促使他们正视错误,及时改正。 三是抓典型,突出教育的示范性。注重挖掘基层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通过加大正面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 四是抓案例,突出教育的警示性。黎川县纪委、监察局从严从快查处了某村党支部书记贪污土地征用补偿费违法违纪案件,并通过个案剖析、案件通报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五是抓载体,突出教育的广泛性。组织收看了廉政歌曲演唱会、观看廉政书画展览,充分利用农村墟日、传统集会日,在街头播放廉政教育光盘、送廉戏下乡等,使廉政教育延伸到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二、立足规范,着重于制度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制定完善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村级组织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等制度,构建了县乡村三级责任网络,层层签定责任状,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财务监管制度。把村级财务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严格规定审批权限。落实市委关于基层一把手原则上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村委会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制度,对本级财务开支情况定期检查,并张榜公布。建立乡镇财务结算中心,完善“村财民理乡镇监管”程序和制度。今后逐步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实现对村级财务工作“实时在线”的监控。 三是健全“三公开”制度,即政务、村务和基层站所所务公开制度。凡是决定或处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必须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要按照统一制定的模板样式加以规范,使公开更及时、真实、全面。基层站所按照工作特点,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五个方面。 四是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政制度。结合农村实际,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向村级延伸,对村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行为进行规范,制定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三、立足监督,着手于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涉农工作的专项督查,为让农村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黎川县纪委、监察局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了对人、财、物的监督检查。紧贴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重点难点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监控机制、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督查制度、群众参与和监督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工作不实、监督断链、制度缺失、挽损不力、追责不严等问题。如今年三月,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办、政府办、减负办、林业局、国土局、教育局等单位成立调查组,走访了全县15个乡镇的300多户农户,通过采取听乡镇领导汇报、查看记录凭证和原始资料、走访中小学校、同村民座谈等方式,详细询问了解“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民建房、粮食直补等情况,确保了惠农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在全县108个行政村中普遍设立了村务公开栏,不但把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诸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审批等村务及时向村民公开,并且不断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的内容,充分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建设。在全县15个乡镇配备了纪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在108个行政村中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纪检委员,在每个村小组聘请了一名党风廉政监督员,使广大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立足警示,着力于查处
黎川县纪委、监察局以查案为突破点,切实加大惩治力度,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和谐农村的建设。近两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违纪违法党员干部54人。一是重点查处了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查处了某镇多占耕地、补偿安置费标准过低的问题上,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3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二是查处了侵占村级集体资产资金的案件,如查处了熊村镇岭下村党支部书记贪污土地征用补偿费;三是查处了农村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案件,仅在去年开展的党员干部赌博专项治理工作中,就有3名村干部因赌博而受到处分;四是查纠了公款旅游、公款招待、擅自配备交通工具等不正之风。与此同时,通过个案剖析、案件通报等形式,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深受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而从根本上维护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
今后,黎川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紧紧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场),无越级上访,无集体上访,无信访积案”的工作目标,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格办案程序,注意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注重案件查处的社会和政治效果,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黎川县廉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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